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 (GB 4706.34-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广州市花都区新粤海西厨设备厂、山东华杰厨业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洪伟 、王玉波 、李英杰等 。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不作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处理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