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使用液体或蒸汽的家用表面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61-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使用液体或蒸汽的家用表面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鲁建国 、朱焰 、赵维波等 。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家用,使用液体或蒸汽介质,用于表面(例如窗户、墙面、未装水的游泳池)清洁处理的电清洁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也包括墙纸剥离机。
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本部分并未涉及:
——人员(包括幼儿)
身体、感知、智力能力缺陷;或
经验和常识缺乏;
阻碍上述人员在没有监护或指导的情况下安全使用器具。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