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GB 17510-2008) 国家标准《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起草人:费音 、俞培锋 、李钢 。
此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有关配光性能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此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 在此标准中,上述各种信号灯也称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