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GB/T 22423-2008) 国家标准《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UT斯达康(重庆)通讯有限公司、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郭伟祥 、蒋京鑫 、卢春阳 、安石妍等 。
此标准规定了通信终端设备回收处理应该达到的要求,确立了通信终端设备生产企业采用有利于产品回收处理的设计和工艺的一般原则,给出了回收指导信息声明的基本格式,规定了回收处理企业在回收环节应该承担相关责任。此标准适用于通信终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