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 (GB 9159-2008) 国家标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杨春荣 、李秀青 、姜华等 。
此标准规定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计和结构要求,适当的情况下还规定了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熟练人员操作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出版物IEC60244-1定义的设备正常工作所 必须的任何辅助装置,适用于除下款规定外的所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附属装置,包括组合单元和匹配网 络,但不包括天线系统及与其相关联的馈线。
此标准不适用于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而无保护接地的安全绝缘结构的发射设备。此类设备在 GB/T12501-19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中称为II类设备,此类设备的标记参照附录B中 B2.2的符号标记。
此标准不保证当设备非正常工作时,在设备上工作的非熟练人员的安全。
此标准的使用并不限于型式试验,还可用于设备安装之后的验收试验,设备部件变更后的试验,以 及为保证设备在整个寿命期间的安全以适当的时间间隔所进行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