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03-2008) 国家标准《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盘条及钢丝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
起草人:徐效谦 、真娟等 。
此标准规定了钢丝的验收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及贮存和运输等。此标准适用于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当钢丝产品标准另有规定时,应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