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2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研究中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和职责 (GB/T 22275.2-2008) 国家标准《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2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研究中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和职责》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于晓 、万敏等 。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项目负责人的任务、任命、培训、职责、资质、法律地位。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