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319-2008) 国家标准《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通用技术条件》由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24SC1(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温度、流量、机械量、物位、显示仪表、执行器和结构装置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起草人:李明华 、蔡闻智等 。
此标准规定了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以下简称船用气动仪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及海洋工程使用的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此标准适用的船舶用气动仪表按其功能可分为:a)检测仪表(检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机械量等变量用的仪表);b)控制仪表(位式控制器、连续控制器等);c)执行器(控制阀、执行机构等);d)显示仪表(记录仪、指示仪等);e)其他适用的仪表。对于各类不同产品所特有的要求,此标准未予规定的,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