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 16840.1-2008) 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1(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邸曼 、高伟 、赵长征 、张明 。
GB/T 1684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宏观法的定义、原理、仪器、试样、方法步骤和判据。本部分适用于在火灾原因调查时,对火灾现场提取的铜、铝导线熔痕,根据外观特征或熔珠截面孔洞内表面形态特征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其熔化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