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 办公设备 复印机规格表中应包含的基本内容 (GB/T 16981-2008)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办公设备 复印机规格表中应包含的基本内容》由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邝亚明 、陈颂昌等 。
此标准的目的是便于用户选择能满足他们各自要求的复印机。此标准规定了复印机规格表中应包含的基本内容,便于用户对不同机器的性能直接进行比较。在没有其他标准可用时,此标准还指定了有关复印机的测试,以便检验在规格表中所给的参数。此标准适用于在办公室环境中进行操作的复印机,在此标准中不考虑要求具备特殊装备的房间或专门培训操作员进行操作的复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