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 (GB/T 22111-2008) 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起草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茶叶产业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茶叶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茶产业发展办公室等。
起草人:蔡新 、张理珉 、杨善禧 、夏兵 、孙文通 、李文华 、吕才有 。
此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类型与等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普洱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