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16844-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松 、朱浦达等 。
此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作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自镇流灯)。此标准对该种灯规定了安全和互换性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其是否合格的条件。适用范围如下:—额定功率不超过60W;—额定电压100V~250V;—爱迪生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此标准的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关于全部产品的检验和批量产品的检验方法正在考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