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潜水减压技术要求 (GB/T 12521-2008) 国家标准《空气潜水减压技术要求》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海洋水下工程科学研究院、交通部上海打捞局、交通部广州打捞局、广州潜水学校。
起草人:荆岩林 、洪晓枫 、张辉 、张延猛 、张爱萍 、黄耀平等 。
此标准规定了以压缩空气为呼吸介质的潜水减压的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潜水深度60m以浅的空气潜水减压方案的选择,也适用于潜水深度60m以浅的空气潜水减压方案的选择,也适用于暴露于0.6Mpa以内压缩空气后减压方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