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产品自燃温度测定法 (GB/T 21791-2008) 国家标准《石油产品自燃温度测定法》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杨婷婷 、陈洁 、郭涛等 。
此标准规定了可燃液体和气体、石油产品及其混合物在75℃~650℃之间自燃温度的测定方法。自燃温度可衡量可燃物在与热物体相接触、且与空气相混合的条件下发生燃烧的倾向,依此对可燃物进行安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