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GB 7000.2-2008) 国家标准《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7000.222-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施晓红 、陈超中 、赵国松等 。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使用电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
GB 7000的本部分不涉及非应急电压降低对高压气体放电灯灯具的影响。
对于含有诸如遥控器、指示器和转换器等附加特性的控制装置,本部分也包括GB 19510.5和GB 19510.8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应实施并符合的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