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 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等。
此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此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此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 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惋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