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GB 21550-2008) 国家标准《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延昌塑胶有限公司、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龙分公司。
起草人:卞正银 、路晓理 、李浩涛等 。
此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人造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试验方法、抽样和检验规则。此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人造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