弧焊设备 第10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GB/T 15579.10-2008) 国家标准《弧焊设备 第10部分:电磁兼容性(EMC)要求》由TC70(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15579.10-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大奥太电气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树君 、鲍云杰 、李爱文等 。
本部分规定了:a)射频发射的标准和试验方法;b)谐波电流发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标准和试验方法;c)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连续骚扰、瞬态骚扰、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和静电放电。本部分适用于弧焊及类似工艺的设备,包括电源及辅助设备,如送丝装置、冷却系统、引弧和稳弧装置等。注1:类似工艺是指如等离子切割,电弧螺柱焊等工艺。注2:本部分不涉及弧焊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如防电击、非常规运行、绝缘配合和相关的介电强度试验。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场合的弧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