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21368-2008) 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首钢、太钢、武钢、自动化院等。
起草人:刘晓京 、康治清 、樊春刚等 。
此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种类、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和基本要求。此标准适用于钢铁行业从事采矿、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连铸、轧钢,以及电力、动力等与生产主流程有关的用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