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 (GB/T 13277.1-2008) 国家标准《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由TC145(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45SC1(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缩气体净化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3277.1-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起草人:韩俊英 、李金禄 。
GB/T 13277的本部分规定了压缩空气中的颗粒、水分及微量油的净化等级。本部分亦考虑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本部分中所指的气态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及碳原子从C1到C5的烃类。注:对某些特殊应用(如:呼吸、制药、食品及饮料用空气)应考虑其他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