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交通安全标志 (GB 13851-2008) 国家标准《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已被标准 GB 13851-2019(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上海市地方海事局、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江苏省地方海事局、江苏省航道管理局。
起草人:袁顺才 、张宝晨 、陆东飞 、朱建新 、赵能文 、袁志杰等 。
此标准规定了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的分类、形状和尺寸、字体、颜色和图案、设置原则、安装方式、构造等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内河通航水域设置的交通安全标志。海港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可参照此标准的规定。我国与其他国家订有协议的国境河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时,经协商一致,也可参照此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