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1371-2008)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21371-2019(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建材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起草人:肖忠明 、郭俊萍 、白显明 、苑立平 。
此标准规定了用于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此标准适用于水泥调节凝结时间用工业副产石膏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