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 (GB/T 21097.1-2007)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旧货业协会、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等。
起草人:马德军 、朱焰 、刘福中 、郭赤兵 、覃业竣 、赖静 、朱伟奇 。
GB/T 21097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以及标识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和处置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注1:本部分的规定适用于包括远程销售和电子销售的产品及其制造商,并与销售技巧无关。使用远程销售和电子销售渠道的制造商和分销商应采用同样的形式和以同样的方式执行本部分,以避免其他渠道的分销商承担本部分中通过远程销售或电子销售的产品的废旧和回收的管理费用。注2:本部分应包括所有消费者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及那些有可能成为市政垃圾的特殊用途的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