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7部分:携带和非固定使用 (GB/T 4798.7-2007) 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7部分:携带和非固定使用》由TC8(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铁道部标准计量所、国家轨道衡及计量站。
起草人:张一兵 、陆霖 、钱悦磊 、李建瑛 。
本部分规定了携带和非固定使用产品(包括移机、停工、保养、维修)承受的环境参数组及其严酷等级。环境参数组包括如下环境条件:——产品短期放置和使用的环境条件;——场所变化而引起的环境条件改变;——产品在不同场所之间移动的环境条件。本部分规定的环境条件不区分产品使用的各阶段,即在移动和任意状态,产品是否仅临时固定使用。移动和非固定使用场所包括陆地、近海、气候防护和非气候防护场所。环境条件包括移动状态,移动是携带和非固定使用的一部分。本部分规定的环境条件仅限于可直接影响产品性能。只有这一类环境条件才予以考虑。不特别说明环境条件对产品的作用。不包括着火、爆炸、等离子辐射等环境条件,也不包括所有其他不可预测意外事故。特殊场合应考虑意外事故出现的几率。不包括产品内部的微气候条件。固定使用、车辆、船舶、贮存和运输环境条件见GB/T 4798其他部分。有限数量的环境条件等级包括了广泛的应用场所,本部分使用者应选择能包括预期使用条件的最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