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及钛合金废料 (GB/T 20927-2007) 国家标准《钛及钛合金废料》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永光 、李献军 、丁长勤 、张平辉 、王永梅 、张江峰 。
此标准规定了钛材、钛制品及钛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或废旧设备拆解的钛及钛合金废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此标准适用于作为再生原料的各种钛及钛合金废料。此标准不适用于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的铁及钛合金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