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51-2007) 国家标准《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 21251-2014(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起草人:朱启保 、林秀英 、于晓霞 、张同茂 、赵永善 、吴亚辉 、印 。
规定了镍冶炼企业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措施。适用于处理硫化镍精矿的镍熔炼、镍精炼铅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不适用于以氧化镍矿为原料的镍冶炼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