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门窗 (GB/T 20909-2007) 国家标准《钢门窗》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被标准 GB/T 20909-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
起草人:刘敬涛 、王洪涛 、曹颖奇等 。
此标准规定了钢门窗的术语和定义、代号与标记、材料、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钢门、钢窗。此标准不适用于转门、车库门、卷帘门、伸缩门、工业大门、卷帘窗、栅栏窗等特殊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