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及铅合金废料 (GB/T 13588-2006) 国家标准《铅及铅合金废料》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所、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希忠 、李新站 、李复元 、左淮书 、陈精智等 。
此标准规定了铅及铅合金废料(以下简称废铅)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废铅的国内贸易及有色金属熔炼企业、加工制造企业废铅的再生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