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煤气 (GB/T 13612-2006) 国家标准《人工煤气》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昆明焦化制气厂。
起草人:王昌遒 、顾军 、黄霖生 、李建兰 、杨小丰 。
此标准规定了由人工制气厂生产的人工煤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及取样。此标准适用于以煤或油(轻油、重油)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转化制取的可燃气体,经城镇燃气管网输送至用户,作为居民生活、工业企业生产的燃料。
人工煤气 (GB/T 13612-2006) 国家标准《人工煤气》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昆明焦化制气厂。
起草人:王昌遒 、顾军 、黄霖生 、李建兰 、杨小丰 。
此标准规定了由人工制气厂生产的人工煤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及取样。此标准适用于以煤或油(轻油、重油)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转化制取的可燃气体,经城镇燃气管网输送至用户,作为居民生活、工业企业生产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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