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型起重冶金和屏蔽电机安全要求 (GB 20294-2006) 国家标准《隔爆型起重冶金和屏蔽电机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国家起重冶金电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佳木斯电机股份公司、无锡市大力电机厂、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上海联合电机公司人民电机厂、重庆特种电机厂。
起草人:王晓文 、徐敏 、苗峰 、韩元平 、张荣钢等 。
此标准规定了隔爆型起重用电动机、隔爆型锥形转子电动机和隔爆型屏蔽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各种起重机械及其他类似设备电力传动用隔爆型电动机、锥形转子制动电动机以及 石油、化工等行业用于输送不含有固体颗粒的隔爆型屏蔽电动机(在下述条款中以上所有电动机统称电 动机,部分特殊条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