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微摄影技术 缩微记录的清除、删除、校正或修正 (GB/Z 20227-2006) 国家标准《缩微摄影技术 缩微记录的清除、删除、校正或修正》由TC86(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86SC7(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般问题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全国文献影像标委会七分会。
起草人:张美芳 、刘丁君 。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从微缩晶品中去除信息所用的技术。如果遵循这些技术规范,将能够充分地满足用户清除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当接收到清除文件的指示令时,可从缩微品上清除并销毁影像;当文件要求对具体的信息进行删除、校正或修正时,可对影像内容进行修订。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中的技术为影像的剔除或修订以及为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建立了适当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