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 (GB/T 5750.13-2006)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由628(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已被标准 GB/T 5750.13-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起草人:鄂学礼 、金银龙 、张岚等 。
此标准规定了三种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α放射性核素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的方法。本法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α放射性核素(不包括在本法规定条件下属于挥发性核素)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经过扩展,本法也可用于测定含盐水和矿化水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但灵敏度有所下降。本法的探测限取决于水样所含有无机盐量、计数测量系统的计数效率、本底计数率、计数时间等多种因素。在典型条件下,本法的探测限为1.6X10B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