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铁道罐车 (GB/T 10478-2006) 国家标准《液化气体铁道罐车》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0478-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化工装备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许子平 、张向东 、周伟明 、寿比南等 。
1.1 此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铁道通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涂装与标记、检验规则的要求。1.2 此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高于50℃,装运介质为液化气体的钢制罐车标准轨距罐车。1.3 此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罐车:——罐体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罐体为国防军事装备用有特殊要求的。1.4 对不能采用此标准进行设计的罐车,允许采用以下方法设计,但需经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定、认可:——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验证性试验分析(如实验应力分析、验证性液压试验);——用可比的已投入使用的结构进行对比经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