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式蓄能用压力容器 (GB/T 20663-2006) 国家标准《囊式蓄能用压力容器》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20663-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石油钻采炼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
起草人:李华屏 、戴心田 、聂孟秋 、李永健 、徐昌吉 。
此标准规定了囊式蓄能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性能和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等要求。此标准规定的蓄能器是指利用气体的压缩性,由胶囊内气体压力给胶囊外液体施压的容器,其壳体用无缝钢管制成,胶囊充装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此标准适用于工作介质为石油基液压油或乳化液的蓄能器,其通用参数为:设计压力:p≤63MPa;设计温度:-40℃~+93℃;公称容积:0.4L~250L。此标准不适用于由非金属材料和不锈钢材料制成的蓄能器以及焊接式壳体的蓄能器,也不适用于隔膜式、活塞式蓄能器。对于超出此标准规定的最高压力或最大容积的蓄能器,其设计和制造应通过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技术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