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呼吸或皮肤过敏 (GB 20595-2006)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呼吸或皮肤过敏》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30000.21-201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王利兵 、尚为 、王艳军 、曹力静等 。
规定了化学品引起的呼吸或皮肤过敏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和指导、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化学品引起的呼吸或皮肤过敏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