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定额 第8部分:合成氨 (GB/T 18916.8-2006)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 第8部分:合成氨》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8916.8-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起草人:刘正 、程学文 、王强 、魏文普 。
本部分给出了合成氨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吨合成氨取水量定额。本部分适用于以天然气、渣油或煤为原料的单套装置年生产能力为30万t氨及以上的合成氨生产过程中取水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