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3部分: 软件要求 (GB/T 20438.3-2006) 国家标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3部分: 软件要求》由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20438.3-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王莉 、冯晓升 、梅恪 、郑旭 、欧阳劲松等 。
1.1 GB/T 20438的本部分:a)使用应建立在充分理解GB/T 20438.1、GB/T 20438.2的基础上。b)适用于任何在GB/T 20438.1、GB/T 20438.2范围内构成与安全相关系统的一部分有关的或用于开发安全相关系统的软件。这种软件定义为安全软件。——安全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系统软件、通信网络中的软件、人机界面功能、支持工具、固件以及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包括高级语言、低级语言程序和使用有限可变语言的特殊用途程序(见GB/T 20438.4-2006的3.2.7)。c)软件安全功能和软件安全完整性等级的要求应明确。d)建立安全生命周期阶段和在设计、开发与安全有关的软件(软件安全生命周期软件模块)阶段和行为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根据安全完整性等级分等的、在软件中用于避免和控制故障及失效的措施和技术的应用。e)对向执行电气/电子/可编程集成的机构提供与软件安全性确认有关的信息提出要求。f)对操作和维护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用户所需的与软件有关的信息和规程的准备提出要求。g)对修改与安全有关的软件的机构提出要求。h)结合GB/T 20438.1、GB/T 20438.2提出对支持工具的要求,如设计开发工具、评议翻译器、测试和调试工具、配置管理工具。1.2 GB/T 20438.1、GB/T 20438.2、GB/T 20438.3和GB/T 20438.4是基础的安全标准,尽管它们不适用于简单E/E/PE安全相关系统(见GB/T 20438.4-2006的3.4.4), 作为基础的安全标准,根据IEC导则104和ISO/IEC导则51中包含的原则,各技术委员会在起草标准时应考虑使用这些标准,因为技术委员会的责任之一是在起草自己标准时凡是适用之处都应贯彻基础安全标准。GB/T 20438同时也可作为独立的标准去使用。1.3 图1表示了GB/T 20438的整体框架同时明确了在达到E/E/PE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安全阶段中本部分的作用。GB/T 20438.6-2006的附录A描述了GB/T 20438.2和GB/T 20438.3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