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 司机室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GB/T 20303.3-2006) 国家标准《起重机 司机室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由TC227(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20303.3-2016(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起草人:赵春晖 。
GB/T 20303的本部分规定了按ISO 4306-3定义的塔式起重机司机室的要求。按ISO 4306-1定义的起重机司机室的一般要求见GB/T 20303.1。本部分也规定了可以用来代替司机室的控制站的主要特性。本部分适用于下列起重机的操作位置:——建筑及一般施工用可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永久性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平头式塔式起重机;——码头和造船厂用塔式起重机。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起重机的操作位置:——可以安装塔式起重装置的动力驱动的流动式起重机;——带或不带臂架的安装桅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