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钻通设备 (GB/T 20174-2006) 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钻通设备》由TC96(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已被标准 GB/T 20174-2019(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石油工业井控装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北石油荣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张斌 、张祥来 、刘雪梅 、曾莲 、许宏奇 、范亚民等 。
此标准规定了用于油气井的钻通设备的性能、设计、材料、试验和检验、焊接、标记、搬运、贮运与运输的要求。同时对此标准提到的设备的工作条件,如压力、温度和井内流体等也进行了规定。此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a)闸板防喷器;b)闸板、闸板胶芯和顶部密封件;c)环形防喷器d)环形防喷器密封胶芯;e)液压连接器;f)钻井四通;g)转换接头;h)单件连接;i)卡箍。尺寸交换性仅限于端部和出口连接。此标准提到的典型设备如图1和图2所示;关于失效报告的建议参见附录F。此标准不适用于钻通设备的现场使用和现场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