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 产品质量 第2部分:外部度量 (GB/T 16260.2-2006) 国家标准《软件工程 产品质量 第2部分:外部度量》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25000.23-2019(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杭州波导软件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凌 、陈淼芬 、冯惠 、韩红强 、金荣得 、王欣等 。
GB/T 16260的本部分定义了依据GB/T16260.1-2006标准定义的特性和子特性来定量测量软件外部质量的外部度量。本部分旨在与GB/T 16260.1-2006一起使用。
本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如何使用软件质量度量的解释;
b)每个子特性的基本度量集;
c)在软件产品生存周期内如何使用这些度量的实例。
本部分没有为某个评定级别或依从性等级而设置这些度量值的范围,因为这些值是依据每个软件产品或软件产品的一部分的自身特性而定的,也即依赖于软件分类、完整性级别和用户需求等因素。一些属性可能会有期望的取值范围,但不依赖于特定用户的需求,而范围的确定往往依赖于一般因素,例如人类认知因素。
本部分可用于各种应用软件。用户可以选择、修改及应用本部分中的度量和测度,也可以针对独特的应用领域定义特定应用的度量。例如,对于安全性和安全保密性等质量特性的具体测量可参见有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本部分旨在针对以下使用者:
a)需方(从供方获得或采购系统、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个体或组织);
b)评价者(实施评价的个体或组织。例如评价者可以是测试实验室、软件开发组织的质量部门、政府组织或用户);
c)开发者(执行开发活动的个体或组织,开发活动包括软件生存周期过程中的需求分析、设计、测试直至验收等活动);
d)维护者(执行维护活动的个体或组织);
e)供方(按所签合同向需方提供系统、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个体或组织),其在合格性测试中确认软件质量时使用;
f)用户(使用软件产品执行具体功能的个体或组织),其在验收测试中评价软件产品质量时使用;
g)质量管理者(执行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系统性检查的个体或组织),作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组成部分评价软件质量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