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GB/T 9722-2006) 国家标准《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63SC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9722-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化工厂。
起草人:刘慈玉 、闫菊萍 、费小瑜 。
此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对仪器的要求和分析方法对仪器的要求和分析方法,所用检测器包括热导检测器和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两种,色谱柱为填充柱和毛细管柱。此标准适用于含有可挥发成分的有机化学试剂的主要成分和杂质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