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GB/T 14894-2005) 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TC290(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此标准规定了由车轮支持和导向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制成后的投入使用前的检查与试验规则。这些车辆由其内部控制的旋转电动机或直线电动机提供动力。该试验方法适用于下列车辆:——由外部直流电源供电的交流传动车辆;——带司机室拖车或中间车辆,这种车辆没有安装动力设备或牵引电动机,但其设计与同一列车中动车相类似,并且装有一些与安装在动车上的电气和/或气动设备相连接的同类设备。此标准的目的在于车辆组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通过检查与试验验证达到下列要求:车辆型式试验的结果与用户和制造商双方签订的合同相符合;每辆通过例行试验的车辆与型式试验验证的设计标准相符合。此标准不包括用以验证耐久性或可靠性的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