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卫生标准 (GB 2715-2005) 国家标准《粮食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标准规定了粮食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的卫生要求。此标准适用于供人食用的原粮和成品粮,包括禾谷类、豆类、薯类等,不适用于加工食用油的原料。
粮食卫生标准 (GB 2715-2005) 国家标准《粮食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标准规定了粮食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的卫生要求。此标准适用于供人食用的原粮和成品粮,包括禾谷类、豆类、薯类等,不适用于加工食用油的原料。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