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93部分:杀菌剂种子处理防治棉花苗期病害 (GB/T 17980.93-2004) 国家标准《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93部分:杀菌剂种子处理防治棉花苗期病害》由326(农业农村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规定了杀菌剂种子处理防治棉花苗期立枯病(Rhizoctonia solani)、炭疽病(Collectotrichum gossypii)和红腐病(Fusarium moniliforme spp.)田间药效试验的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杀菌剂防治棉花苗期立枯病、炭疽病和红腐病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部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