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有线紧急电话系统技术要求 (GB/T 19516-2004) 国家标准《高速公路有线紧急电话系统技术要求》由TC223(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9516-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公路有线紧急电话系统构成、控制中心设备、路侧分机和传输介质的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使用的有线紧急电话系统,其他道路可参照使用。
高速公路有线紧急电话系统技术要求 (GB/T 19516-2004) 国家标准《高速公路有线紧急电话系统技术要求》由TC223(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9516-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公路有线紧急电话系统构成、控制中心设备、路侧分机和传输介质的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使用的有线紧急电话系统,其他道路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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