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 2970-2004) 国家标准《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19(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产品无损检测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2970-2016(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钢铁研究总院。
此标准规定了厚钢板超声波检验对比试样、检验仪器和设备、检验条件与方法、缺陷的测定与评定、钢板的质量分级、检验报告等内容。此标准适用于厚度不小于6 mm的锅炉、压力容器、桥梁、建筑、造船、钢结构、管线、模具等用途钢板的超声波检验。奥氏体不锈钢板也可参照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