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柄和莫氏锥柄机用铰刀 (GB/T 1132-2004) 国家标准《直柄和莫氏锥柄机用铰刀》由TC91(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132-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成都工具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直柄和莫氏锥柄机用铰刀的尺寸及标记示例。此标准适用于下列类型的铰刀:——直径大于1.32mm至20mm的直柄机用铰刀;——直径大于5.30mm至50mm的莫氏锥柄机用铰刀。此标准只规定米制尺寸,今后也只推荐米制尺寸。对上述类型铰刀,此标准列出两个表,一个是优先采用的尺寸及其他相应尺寸;另一个是以直径分段的尺寸。对铰刀长度、切削部分直径和直柄的柄部直径公差也作了规定。除另有说明外,这些铰刀均制成右切削的。直槽或螺旋槽由制造厂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