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74-2003) 国家标准《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吉林省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本方法检出限:0.016ng;线性范围:0.05ng~5.0ng。
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74-2003) 国家标准《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吉林省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本方法检出限:0.016ng;线性范围:0.05ng~5.0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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