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醋卫生标准 (GB 2719-2003) 国家标准《食醋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食醋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酿造和配制食醋。
食醋卫生标准 (GB 2719-2003) 国家标准《食醋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此标准规定了食醋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酿造和配制食醋。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