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 (GB 2712-2003) 国家标准《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此标准规定了发酵性豆制品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此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腐乳、豆豉、纳豆等发酵性豆制品。
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 (GB 2712-2003) 国家标准《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此标准规定了发酵性豆制品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此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腐乳、豆豉、纳豆等发酵性豆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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